自修座位預約
一、適用館別:總館、廣慈分館、文山分館、西湖分館及稻香分館 二、自修室開放時間 (一)週二至週六:上午8時30分至晚上9時;週日及週一: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二)經政府公告之國定假日、每月第一個星期四為圖書整理清潔日,不對外開放。 三、預約方式 (一)自修室採自動化系統管理,分為「現場登記」及「線上預約」兩區席位,各區席位數以各館空間座位管理系統為準,並得視實際使用情形,彈性調整兩區席位比例。 (二)凡持有本館個人借閱證之讀者,均可透過本館「空間座位管理系統」(https://seat.tpml.edu.tw/sm/home_web.do#)線上預約次日起7日內之自修席位,惟每人每日同一時段限預約或登記一席位或空間(含自修室、學習e樂園、筆電區、視聽座位及討論室等)。操作說明請參考附件。 (三)當日座位僅供現場登記使用,採「登記後立即使用」機制,亦不開放線上預約。 (四)預約後應於登記使用時間起算15分鐘內(以空間座位管理系統時間為準)於自修室入口感應借閱證報到,並依指定座位號碼入座且不得占位,逾時視同棄權,紀錄違規1次,並將該座位開放予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五)如要取消預約座位,至遲應於預約使用時間前30分鐘自行至「空間座位管理系統」(https://seat.tpml.edu.tw/sm/home_web.do#)取消。 (六)使用自修室時,需憑借閱證感應門禁系統進出,離座逾1小時視為離館,取消該座位使用權利,並將座位開放予其他讀者登記使用。 (七)如離館不再使用自修座位時,應於「空間座位管理系統」(https://seat.tpml.edu.tw/sm/home_web.do#)感應借閱證登出,結束使用。 四、違規處理 (一)讀者使用自修室應持本人借閱證預約或登記使用,凡冒用他人名義、交換或轉讓他人使用,或有不正常進出之行為,經本館查證屬實者,本館得立即終止當日使用自修室之權利,並記違規點數1點。 (二)凡未於使用時段開始15分鐘內完成報到者,記違規點數1點。 (三)凡有吸菸、飲食、嬉戲追逐、喧嘩、占位或其他影響他人權益之行為,記違規點數1點。 (四)其他經館員認定確實有違反本規則情事,記違規點數1點。 (五)所有連線之空間座位管理系統(不含學習e樂園及資訊檢索區),自首次違規紀錄起算1年內,違規點數累計超過3點者,自最後記點日之次日起,暫停預約及登記使用自修席位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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