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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應用下載

檔案應用申請說明

一、服務時間及場所: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17:30於本館總館7樓秘書室
(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


二、申請方式及應備證件:

  1. 填具「臺北市立圖書館檔案應用申請書」後,請以書面郵寄、親自或委託方式送本館總館7樓秘書室辦理。
    郵寄地址:10659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7樓秘書室
    連絡電話:(02)27552823轉2713
  2. 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線上申請。(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7260073)
  3. 代理人如係意定代理者,請檢具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法人、團體、事務所或營業所請附登記證影本。
  4. 申請案件之准駁,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如有通知補正者,請於7日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得駁回申請。

 

三、收費標準:
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收費依「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辦理。


四、注意事項:
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遵守「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大專院校檔案開放應用要點」及相關規定,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1. 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汙損檔案。
  2. 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 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
  4. 未經許可,擅自持卷宗資料之一部分或全部帶離閱覽處所。
  5. 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本館得停止其閱覽或抄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