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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借閱證申辦說明

臺北市立圖書館各閱覽單位基於推廣閱讀、發揮圖書效益及形塑社區閱讀風氣,得與設籍於臺北市之學校及公私立機關團體建立合作關係。


申請方式
(一)現職學校之班級導師或專任教師,得出示教師識別證或足資證明在校任職等文件及身分證正本申請。
(二)設籍於臺北市之公私立機關團體:以負責人為代表人,憑立案證明文件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申請。
(三)填寫「臺北市立圖書館團體借閱證申請卡」,連同申辦證件交本館審查,申請日期需3至5個工作日。
(四)由各受理合作之閱覽單位通知申請人借閱事宜及保存團體借閱證。
(五)每一學校、公私立機關團體或班級合作閱覽單位最多以3所為限,並限辦1個團體借閱證號。
(六)申請卡資料如有變更(教師或機關團體負責人異動),請立即向本館辦理更正。


其他說明請詳閱臺北市立圖書館申辦團體借閱證及借閱圖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