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證申請
(一)個人借閱證 (自108年7月1日起配合市府政策,不再發放實體卡片) 悠遊卡借閱證 適用本館總館、分館及民眾閱覽室及智慧圖書館。 一卡通借閱證 適用本館總館、分館及民眾閱覽室及智慧圖書館。 行動借閱證 適用本館總館、分館及民眾閱覽室及智慧圖書館。 (智慧圖書館門禁需使用悠遊卡或一卡通感應方能進入) (二)家庭圖書證 一般條碼借閱證 適用本館總館、分館及民眾閱覽室,不適用於智慧圖書館。 (一)親自到館申辦借閱證 受理借閱證之新辦、換發及補發手續 1. 新辦 (1) 所需證件 A. 辦理個人借閱證:(自108年7月1日起,需自備悠遊卡、一卡通或使用行動借閱證,本館不再提供實體卡片) B. 辦理家庭圖書證: (2) 辦證地點: (3) 辦理手續: 請填妥【臺北市立圖書館個人借閱證/家庭圖書證申請卡】,連同所需證件正本交給服務台服務人員辦理,服務人員查核資料後即將證件交還。(*讀者資料若有變更,應向本館辦理更正手續) *請注意:申辦家庭圖書證者,除戶口名簿之戶號(如填寫範例之紅色部份)外,其餘基本資料均請依戶長資料填寫。 (4) 辦證時間: 約10至15分鐘(請持證件取證)。 (5) 有效期限: 本館個人借閱證每6年更新使用期限;大陸人士及外籍人士之使用期限依居留期限而定,延長居留期限可再更新。 2. 換發 家庭借閱證若因污損情況嚴重或本館發行新版家庭圖書證時,可持有效證件及舊證,免費換發新證,惟舊證需繳回銷毀。 3. 補發 (1)掛失登記:個人借閱證或家庭圖書證如遺失時,應立即向本館辦理掛失登記,若因未掛失或轉借而發生冒用情事,應自行負責相關賠償之責。悠遊卡儲值部分須屬記名卡者請向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掛失。愛心卡、敬老卡、愛心陪伴卡、數位學生證及悠遊信用卡請向原申請單位申請補發。 (2)遺失補發:請持證件及重新填寫【臺北市立圖書館個人借閱證/家庭圖書證申請卡】辦理。家庭證需繳付工本費50元整。若持悠遊卡或一卡通補辦個人借閱證毋需收取工本費50元。 4.代辦 申請人無法親自申請借閱證時,得出具委託書並檢具申請人暨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委託代理人辦理;惟持雙方證件正本,能證明為直系親屬或配偶者,得免出具委託書。 (二)通信方式申辦借閱證: 1.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可利用通信方式辦理個人及家庭圖書證,包括新辦、換發及補發。 2.申請人應備證件: (1)新辦借閱證: A. 申辦個人借閱證請備妥個人身分證、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並提供悠遊卡或一卡通給本館燒錄,或使用手機借閱證;設籍臺北市者可備妥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申辦家庭圖書證。 B. 借閱證申請卡及臺北市政府台北通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請先在本館網頁/推薦服務/讀者服務/閱覽服務/借閱證申請/下載申請表單並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 C. 貼足雙掛號郵資(43元)之回郵信封 (請註明收件人姓名、電話、詳細通訊地址) 。 (2)換發借閱證: A. 換發個人借閱證請備妥個人身分證、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並提供悠遊卡或一卡通給本館燒錄,或使用手機借閱證;換發家庭圖書證者,請備妥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 B. 借閱證申請卡及臺北市政府單一識別服務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請先在本館網頁/推薦服務/讀者服務/閱覽服務/借閱證申請/下載申請表單並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 C. 原個人借閱證(悠遊卡、一卡通或原有實體卡)或家庭圖書證舊卡。 D. 貼足雙掛號郵資(43元)之回郵信封 (請註明收件人姓名、電話、詳細通訊地址)。 (3)補發借閱證: A. 補發個人借閱證請備妥個人身分證、駕駛執照、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並提供悠遊卡或一卡通給本館燒錄,或使用手機借閱證;補發家庭圖書證者,請備妥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 B. 借閱證申請卡及臺北市政府單一識別服務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請先在本館網頁/推薦服務/讀者服務/閱覽服務/借閱證申請/下載申請表單並完整填寫各項基本資料)。 C. 補發工本費新臺幣50元整(請自行購置郵政匯票新臺幣50元,受款人為「臺北市立圖書館」,另手續費請自付,恕不接受郵票等其他型式之繳費方式)。 若持悠遊卡或一卡通補辦個人借閱證須一併提供悠遊卡或一卡通,或改用手機行動借閱證,則毋需收取工本費50元。 D. 貼足雙掛號郵資(43元)之回郵信封 (請註明收件人姓名、電話、詳細通訊地址) 。 3.申請方式: (1)一律採雙掛號郵寄申請。 (2)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辦證件及回郵雙掛號信封後,以雙掛號方式郵寄至106臺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臺北市立圖書館閱覽典藏課」收,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辦借閱證」字樣,每封限辦1份。 (3)本館將於收件後3個工作天內(不含通信往返時間)將申辦之借閱證與申請人之證件以雙掛號郵寄至申請人之通訊地址。 4.注意事項: (1)申請前請先確認是否已辦過本館借閱證;另申請人如有逾期未還之圖書資料,須先親至本館任一閱覽單位辦理還書或賠償作業,並待停權期滿後方可提出換發或補發之申請。 (2)申請補發者,請以郵政匯票方式支付,如未依規定造成其他相關費用之支付或退件,則由申請人自行負責;另補發之收據,本館將與借閱證連同相關證件同時寄送給申請人。 (3)申請人應保留郵件掛號回執聯至所有證件寄送回申請人手中,俾利後續查證之用。 (4)請勿以平信方式寄送,如造成證件遺失請自行負責。 (5)依本館「閱覽規定」,申請人所附之證明文件,一律以正本為主,恕不接受影本申請;寄送過程中如有任何證件遺失,非屬本館責任範圍者,本館一概不負責任。 (6)如需確認相關辦理情形,請撥本館查詢電話:(02)27552823分機2104或2105。 (三)線上申辦借閱證 1.申請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大陸人士、外籍人士皆可利用本館館藏查詢系統申請辦理個人借閱證,另臺北市市民可線上申辦家庭借閱證,網路線上申辦僅限新辦借閱證,不包含換發及補發。 2. 申請方式: (1)點選本館館藏查詢系統右上方「網路辦證」之連結。(網址:https://book.tpml.edu.tw/register) (2)閱讀辦證個人資料維護聲明->勾選同意後,點選確認 (3)選擇辦證類型(個人證或家庭證),閱讀上方注意事項,並輸入辦證之必填欄位資訊及驗證碼,確認資料後即可點選送出。 (4)線上申辦成功後,讀者可於本館服務時間內持有效證件,至所屬任一有館員服務的閱覽單位服務臺開通完整借閱功能,所需證件如下: A. 辦理個人借閱證:(自108年7月1日起,需自備悠遊卡、一卡通或使用行動借閱證,本館不再提供實體卡片) B. 辦理家庭圖書證: 3.注意事項: 一、圖書借閱證種類
二、申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