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好書交享閱活動辦法
88年制訂
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9 日第 2 次推廣活動委員會修正 ;113年6月18日起實施
一、活動宗旨:
透過常設的好書交換活動,推廣資源分享與再利用的惜福理念,進而倡導閱讀,建立書香臺北。
二、活動規則:
1. 收 書
- (1) 時間:
週二至週六 8 時 30 分至 12 時及 13 時 30 分至 20 時 30 分,週日、週 一 9 時至 12 時及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每月第一個星期四及國定 假日休館。
- (2) 地點:
- 總 館 大安區建國南路2段125號1樓 2709-1605
- 三民分館 松山區民生東路5段163-1號5樓 2760-0408
- 文山分館 文山區興隆路2段160號7樓 2931-5339
- 萬華分館 萬華區東園街19號6樓 2339-1056
- 天母分館 士林區中山北路7段154巷6號3樓 2873-6203
- (3) 原則:
- 民眾所提供交換之圖書資料須有版權及價格註記。
- 圖書封面及內頁須清潔完好,無破損、污損或塗鴉情形者。
- 電腦類書籍須最近5年內出版者。
- 視聽資料僅收CD、VCD及DVD三種,須為獨立出版品並附完整外盒及封面且無破損、污損者;如為贈品或僅為隨書附贈而無書籍者不收。
- 期刊不限種類及年限皆收,但僅能抵換期刊交換券,不得抵換書籍交換券。
- 凡教科書、升學參考書、論文集、各類宣傳品、小冊子、舊書商或出租店汰舊書籍及視聽資料、政府出版品、各機關學校藏書、贈閱書籍、超過 20 件之相同資料或各機關報銷報廢資料、磁碟片、錄音帶及錄影帶等皆不收。
- 凡違反法令、善良風俗或盜印、盜版、盜錄、盜拷之圖書資料及本館認定不宜交換者一律不收。
- 民眾所提供交換之圖書資料,本館擁有處理權。
- (4) 方法:
- 請將符合收書原則之圖書資料,於收書時間內,送至收書地點(恕不受理郵寄),由本館核算後發給「好書交換券」。
- 1件圖書資料可兌換點數1點。書籍、視聽資料發給「圖書交換券」;期刊發給「期刊交換券」。
2. 換 書
- (1) 時間:每月最後一個星期日10:00~16:00
- (2) 地點:總館地下2樓好書交享閱圖書交換區。
- (3) 方法:
- 上午時段採登記抽籤入場,活動當月 1 日起至 15 日止於網路辦理入場時段登記,活動當日依本館網站公布中籤者名單及所屬時段入場;未登記及未中籤者,統一於 12 時後開放自由入出場。
- 上午時段中籤名單及入場時段於每月 20 日前公告於本館「好書交享閱」活動頁面(如遇非工作日則順延);上午時段報到後於報到處發給號碼牌,自由入場時於入口處領取號碼牌,每人限領 1 張(不得 重複領取),每張號碼牌換書冊數(含期刊)以 20 冊為上限。
- 為維持活動品質,抽籤場次恕不接受電話、現場等登記方式,亦不提供現場候補、資格轉讓等變更入場者之行為;惟若經現場工作人員判斷屬需協助之行動不便者,不在此限。
- 換書日請攜帶好書交換券至換書地點,於換書時間內,入場挑選所需之圖書後,依換書冊數交付交換券,由工作人員核算點數及登記換書冊數。若無交換券者,亦可於換書日攜帶符合收書原則之圖書,先行兌換交換券,再入場挑選圖書。
- 點數 1 點可兌換 1 件圖書資料。書籍、視聽資料適用「圖書交換券」,期刊適用「期刊交換券」。
三、點數計算標準:
種 類 | 圖書交換 券點數 | 種 類 | 圖書交換 券點數 | 種 類 | 期刊交換 券點數 |
各類點數計算標準表書籍1冊 | 1點 | 視聽資料1件 (1盒1片) | 1點 | 期刊1本 | 1點 |
書籍1冊並附各類附件1件 | 1點 | 視聽資料1件 (1盒2片) | 2點 | 期刊1本並附別冊或 其他附件1件 | 1點 |
套書1套2冊 | 2點 | 視聽資料須為獨立出版品, 隨書附贈者不計點數 | | |
※ 嚴 禁 舊 書 業 者 利 用 本 活 動 蒐 集 圖 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