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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圖書館作家與讀者有約活動辦法

臺北市立圖書館作家與讀者有約活動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5月21日第2次推廣活動委員會訂定
中華民國110年8月17日修正

 

一、    活動宗旨

為鼓勵作者及出版社創作與出版,在不違反本館閱讀推廣政策下,提供作者與讀者互動交流平臺,藉以提升市民閱讀風氣。

二、申請方式

(一)由出版社提供出版1年內之新書資訊(包含新書資料卡、作者或主講者經歷資料及試讀篇章),email至cog@email.tpml.edu.tw,或電洽(02)2709-1605推廣課。
(二)經本館推廣活動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即可擇期辦理,每間出版社1年最多可辦理6場講座,講座不得設置任何進場門檻。

三、合作方式

(一)出版社
1、負責安排講師,活動當日現場人力。
2、提供宣傳海報的紙本及電子檔,規格說明如下:
(1)紙本尺寸為A1,共3張。
(2)海報內容須包含「作家與讀者有約講座」、「本講座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認證2小時」字樣,講座題目、講師姓名、講座地點、本館LOGO。(本館館名請使用正體字「臺」,勿使用「台」)
(3)提供3本公關書;1本作者簽名、2本供上架。
(4)現場可販售圖書,並需繳納當日銷售盈餘20%予市庫。
計算公式如下:
單本售價:○元 x ○% (當日以○折 銷售) =○元
成本概算:○元 x 60% (含書籍、人員管銷) =○元
銷售盈餘:○(單本售價)元-○(成本概算)元 = ○元
盈餘 20%:○元 x 20% =○元 (提列予市圖金額)
(二)本館
1、提供場地及設備
(1)場地為總館10樓國際會議廳(可容納170人)或總館地下2樓演講廳(可容納380人),可辦理時段為上午10:00-12:00 或 下午2:00-4:00。
(2)設備為數位講桌(含電腦)、投影機、投影筆、長桌、貴賓室。
2、協助宣傳
宣傳方式為張貼海報、發送官網訊息稿、電子報、粉絲專頁。
3、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四、如有未盡事宜,依本館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