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圖書館作家與讀者有約活動辦法
為鼓勵作者及出版社創作與出版,在不違反本館閱讀推廣政策下,提供作者與讀者互動交流平臺,藉以提升市民閱讀風氣。臺北市立圖書館作家與讀者有約活動辦法
一、 活動宗旨
二、申請方式
(二)經本館推廣活動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即可擇期辦理,每間出版社1年最多可辦理6場講座,講座不得設置任何進場門檻。三、合作方式
2、提供宣傳海報的紙本及電子檔,規格說明如下:
(2)海報內容須包含「作家與讀者有約講座」、「本講座提供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認證2小時」字樣,講座題目、講師姓名、講座地點、本館LOGO。(本館館名請使用正體字「臺」,勿使用「台」)
(3)提供3本公關書;1本作者簽名、2本供上架。
(4)現場可販售圖書,並需繳納當日銷售盈餘20%予市庫。
計算公式如下:
單本售價:○元 x ○% (當日以○折 銷售) =○元
成本概算:○元 x 60% (含書籍、人員管銷) =○元
銷售盈餘:○(單本售價)元-○(成本概算)元 = ○元
盈餘 20%:○元 x 20% =○元 (提列予市圖金額)
(2)設備為數位講桌(含電腦)、投影機、投影筆、長桌、貴賓室。
宣傳方式為張貼海報、發送官網訊息稿、電子報、粉絲專頁。
3、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