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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政治獻金法規定」宣導,請參閱。

有關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訂於明(113)年1月13日同日舉行投票,預料政治獻金捐贈及收受情形將日益熱絡。又依政治獻金法規定,立法委員擬參選人從本(112)年4月1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則從本年5月20日起可收受政治獻金,收受截止日皆為明年1月12日,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內政部製作相關宣導影片及文宣,以期促進全民對捐贈政治獻金之瞭解,相關宣導資訊設置於內政部機關網頁,可至該部網站/訊息快遞/多媒體專區/網路影音,以及Youtube網站/內政部發言人室/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查詢。